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4 15:00:27
昨日,省交警总队出台了《2009―2010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我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及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海南经济报记者发现,各项赔偿标准均有一定程度增长。A新标准可作为赔偿的参照基数。制定参照五类收入基本数据。据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准确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交警总队根据最高人民(法释[003]20号)《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南省统计局上一年度相关的统计数据,出台了《2009―2010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