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4 15:35:47
基本案情。成都的刘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妻子王某,在认识2个月之后,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活一段时间后,刘某意外发现王某的肚子上有一条妊娠纹和伤疤,跟王某反复沟通后得知,王某在学生时代曾怀孕流产过。刘某感觉自己被骗婚,遂将王某告至,要求与王某离婚,并要求王某返回彩礼钱12万。那么王某应该返还彩礼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是彩礼返还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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