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20:07:15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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