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21:28:32
一、有权在依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物业维修基金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三、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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