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21:25:05
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是否可以延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一)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二)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三)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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