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20:18:14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所需的赔偿,我国法律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地区消费标准进行计算,未成年人可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者可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十级伤残子女一般不能主张抚养费,但若确实造成抚养困难则可主张。法律分析;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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