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20:23:20
2000年12月21日,《合法移民和家庭平衡法案》(LegalImmigrationandFamilyEquity,LIFE法案)对K类非移民签证进行了修正,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美国公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通过此次修改,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K-3和K-4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来完成他们的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K-3和K-4签证的主要好处之一在于,如果美国公民正在替其配偶和小孩申请近亲移民,那么其配偶和小孩可以早几个月进入美国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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