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23:24:08
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可能遇到的主要手续分两类:一类是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申请人应当办理的申请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者逾期办理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这些手续主要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缴纳申请维持费。另一类是申请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视需要选择办理的请求手续。这一类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专利局可作出手续视为未提出处理,一般不会涉及申请本身。这些手续主要有: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要求提前公布请求、著录项目变更申报和延长期限请求。以下对这几种手续分别进行说明: 1.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这一手续。提出实审请求只有缴纳实质审查费后才生效。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的,应当在审查员规定的期限内补正。实审请求经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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