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00:15:10
配偶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的,首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以及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据,经审理查明,一方确已失踪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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