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06:11:34
法律分析: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即业务外的不予受理。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或仅挂名举报的,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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