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03:28:00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仅供归档)。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仅供归档)。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仅供归档)。③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仅供归档)。④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份(仅供归档)。⑤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原件1份);经营食品零售的应提供可供商业用途的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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