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02:06:17
法律分析。冻结不合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冻结合法的,应当积极配合,筹款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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