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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04:01:24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后,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来结束婚姻关系。但是,分居并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夫妻提出离婚诉讼,必须满足两个必备条件:感情不和和分居满两年。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分居时间不满两年,那么离婚诉讼将无法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非分居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非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而夫妻提出因分居作为离婚的理由,由两个必备条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分居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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