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02:35:45
1.符合《民法典》所列举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感情确已破裂,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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