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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0 10:41:47
法律分析。即使家住在一楼,仍需交纳电梯费用。在电梯使用费分摊问题上面,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全体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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