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6:04:00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按照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除此之外的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根据双方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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