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7:03:51
天津房屋过户的收费标准。1、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2、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3、个人所得税:非住宅类房产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4、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5、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卖方承担)。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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