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6:20:38
房地产管理局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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