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6:20:36
居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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