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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7:39:38
刑法139条是什么罪。刑法139条是什么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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