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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0 17:45:46
法律分析。是一种措施。《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纪委、组织部关于在查处违 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党组织可以采取组织 处理措施:(一)在案件检查过程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 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者妨碍案件调查的,可予以停职。(二)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 时期难以完全查清的被调查党员干部,根据情况可先采取组 织处理措施。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的,可予以调整;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予以免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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