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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0 13:28:53
法律分析。“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可以向申请复议。债权人对人民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0日内向该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二条 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趣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_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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