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0 14:30:19
法律分析:党员若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会,视为脱党。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第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九条 党员有的自由。党员要求,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劝党员,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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