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1:08:57
问题的提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在此期间内考察劳动者在品行、能力等方面是否具备正式录用的条件,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部分收到解除通知的劳动者认为其工作表现良好,不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或主张其根本不清楚用人单位所谓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等,故请求确认公司构成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这是劳动争议中常见的一种争议类型。对此,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该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承担证明责任。那么,用人单位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会如何审查?我们以北京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裁判案例为主要依据,对前述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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