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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9:17:46
昆明市没有发布新的文件,这里就参考2018年7月1日发布的《昆明市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8〕84号)文件。内容: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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