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8:20:48
市和区(县)&;#12040;民应当合理布局商业配套设施,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12103;&;#12132;&;#12073;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区(县)&;#12040;民应当制定&;#12238;励引导设摊者进&;#12042;经营场所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12040;不得占&;#12132;道路、桥梁、&;#12040;&;#12175;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12131。违反规定的,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12055;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