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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0:01:12
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一百七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一、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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