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0:07:22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移交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于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改变管辖的,自收到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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