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0:06:28
一、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海拉尔西路107号三楼婚姻登记窗口。二、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材料(内地居民结婚)。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2.身份证。3.大2寸红底双人合照。三、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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