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9:56:18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内容如下: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案子到了公诉科应当如何处理。案件到公诉科后检察机关审查门移送公诉的案件材料后,认为事实清楚,符合起诉标准的,检察机关受理。公诉部门的职责如下:1、审查机关、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和上级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2、监督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3、认定和起诉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和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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