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0:1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七十九条的内容为。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的判决即视为撤销。调解的方式通常有。1、调解,即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诉讼内调解。2、人民调解,即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3、行政调解,即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诉讼外调解。4、仲裁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诉讼外调解。调解书的效力如下:1、调解书的效力,是依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由所制作的调解文书在法律上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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