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9:41:28
扬州市规定,外地户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在到达居住地后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六个月。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以上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三年。法律分析;首次办理人员;对于外地户籍人员,在到达扬州市居住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六个月。续办人员;对于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以上或者符合居住地规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时可携带本人就业、经商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三年。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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