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9:37:51
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1、受理;2、复审。3、核定;4、收费、颁证;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5、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书等)。三、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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