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9:37:52
本文介绍了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办理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是必须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不会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法律分析;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办理时间为30个工作日。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地点。扬州市百祥路35号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3.34.36..37.39.40窗口。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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