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9:37:49
本文介绍了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步骤、所需材料以及法律依据。不动产首次登记必须经过受理、审核、登记和发证四个步骤,所需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法律分析;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步骤如下: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记;5、发证;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所需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5、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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