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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8:06:39
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十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第十九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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