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7:44:47
刑法194条是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1、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票据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金融凭证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的区别如下:1、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伪造、变造除汇票、本票、支票以外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2、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汇票、本票、支票,但手段可以是除伪造、变造以外的方式。综上所述,金融凭证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的法律定刑是一样的,没有轻重之分。【法律依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