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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7:44:46
在我国《刑法》中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等情形。一、煽动民族歧视罪的处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犯罪构成。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犯罪构成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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