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7:56:45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居房价格管理第三章购房贷款第四章运作程序第五章物业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我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安居工程住宅能力,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购买安居房,每户只能买一次,一次只允许买一套。安居房优先出售给住宅困难户及危改还迁户。第三条我市安居房的出售,实行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的原则。第四条安居房的出售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二章安居房价格管理第五条安居房按成本价格向我市中低收入的家庭出售。第六条安居房的出售价格管理细则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建委、市安居办制定。第三章购房贷款第七条购买安居房可申请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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