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18:44:29
该通告的主要思想是告知西宁市市区范围内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城北区。同时,通告还规定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范围、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流程以及证书的更换方式。法律分析;西宁市房地产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x羚城房产局.gov.cn/。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从2016年2月4日起,西宁市市区范围内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