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1:41:28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一、刑事自诉案件具有哪些特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起诉,不经过或者检察机关。2、在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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