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1:37:47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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