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0:27:51
质权人享有的权利有。1.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4.优先受偿;5.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一、质权人孳息收取权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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