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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0:32:56
根据司法实践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应预交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费用。费用计算方式为100万以下按千分之5,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3。法律分析;(一)100万以下是千分之5。(二)100万以上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万的房子评估费100万乘0.5%+50万乘0.3%)从司法实践以及《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关于“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不得代收代付”的规定来看,应该由申请人预交。拓展延伸;拍卖评估费用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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