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1 20:34:24
第一百六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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