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2 21:47:29
不可以,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案外第三人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而在规定时限内向原审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他人之间已经生效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依法就第三人的申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确保第三人民事权益不受损害的一项诉讼制度。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请求权;又包括虽无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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