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3:04:59
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事是除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还有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外都不必告知。告知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告知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其法定的权利;而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则是其法定的义务。实施行政处罚,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一般程序,如果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就违反了本法规定。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必须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这是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告知权利的需要。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才予以告知,则属于违反了法定程序。告知的内容包括:告知当事人其违法事实、对其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等权利。【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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