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3:35:53
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一、买受人拒收标的物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买受人可以在下列情形下行使拒绝标的物的权利。1、出卖人未按时交付标的物的。2、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提存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的制度。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适用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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