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16:45
上海金属交易所规货合同买入方(全称)卖出方(全称)品名规格生产厂数量(吨)价格(元/吨)金额(元)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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