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2:03:45
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单一运输工具按不同工具确定管辖法院;联合运输根据情况,如与海事有关则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水运和铁路运输并存时,当事人可选择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由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律分析;在遇到运输合同纠纷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如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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